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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“三车”突出问题的通告

发表于2014-05-21

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整治“三车”突出问题的通告
麒区政通〔2014〕1号
 
 
 
为进一步整治“汽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”(以下简称“三车”)突出问题,加强“三车”管理服务,强化“三车”安全防范,打击涉车违法犯罪,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、《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麒麟区实际,麒麟区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 “三车”突出问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整治时间

 2014年5月15日至2014年8月31日。

 二、整治内容

 (一)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行为;

 (二)非法改装、拼装车辆行为;

 (三)驾驶改装、拼装的车辆上路行驶行为;

 (四)无牌机动车和电动车上路行驶行为;

 (五)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;

 (六)车辆乱停乱放行为;

 (七)遮挡号牌、安装妨碍交通安全装置等行为;

 (八)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酒驾、超速、超载等行为;

 (九)收购、销售盗抢车辆等行为。

监督举报电话:

 麒麟公安分局 110

 麒麟区工商局 12315

 麒麟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12319

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

2014年5月21日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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