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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曲靖城区已上牌电动车超6.2万辆 4月中旬至年底集中整治违章行为

发表于2014-04-09

目前,随着上牌工作的不断推进,目前,除去各种原因淘汰的一部分电动车,曲靖城区已上牌的电动车超过6.2万辆,基本完成了上牌工作,也具备了全面整治的条件,于是,新一轮的电动车专项整治即将开始。

自2013年4月1日《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实施以来,曲靖对电动车的整治也和管理也逐步开展。麒麟交警大队在辖区按照《规定》组织开展了多次集中整治行动,集中警力对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查、严管、严纠,竭力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,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,同时,对全市电动车开展了上牌工作。

记者几天前在曲靖街头走访看到,经过近一年的电动车上牌工作,目前行驶在道路上的电动车基本都有了“身份证”。但是在部分路口记者也发现,一些上牌电动车借着“赶时间”和“没注意看”等诸多借口,仍存在闯红灯的现象。

在阿诗玛天桥上,随着红灯亮起,所有机动车都自觉停在停止线内,大部分电动车停下来等红灯,但仍有两辆电动车看见路上车少就冲了过去。记者等了5次红灯,发现闯红灯的行为较少,但是不按规定占车道,越线停车的行为非常普遍。不少电动车只要看到前方车流中有缝,都会钻过去停到车前面,可没发现已经超出了停车线。除了闯红灯现象,电动车逆行、占道行驶等现象非常普遍。

记者从麒麟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了解到,为进一步加强麒麟区电动自行车管理,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,提升曲靖中心城区人居环境,深入推进“四城联创” 道路交通管理工作,确保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、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、《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》、《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14年4月1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。

麒麟交警提醒广大市民:应当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,并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。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,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,随身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的合法手续。严禁驾驶改装、拼装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。电动车违反交规的将处警告或罚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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